宋代的宗族制度与西周的宗法制度有什么区别?
宗族制度是一种以夫权和族权为表现特征的家族制度,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产物。在宗族制度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如下的特征。
第一、以同宗血缘作为维系宗族制度的重要纽带。父系氏族制度自原始社会后期产生之后,婚姻家庭也随之产生。家庭所有权归父权,以父系血统为中心,女嫁男家和妻从夫居等以父权为准则的家庭制度就逐步确立起来。文明时代以后,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制度没有因为地域的差异而有所改变,反而更加的牢不可摧。西周的宗法制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形成的。进入封建社会,但血缘纽带并没有因此而遭到减弱,宗法精神为统治者所倡导。中央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维护其专制统治的政治体制,宗法制度以其等级森严、维持稳定等特点倍受统治者的重视。因为血缘关系是维系父系家庭和家族关系的重要纽带,封建宗法家族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置祠堂,制定家法族规,自成一套完整体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从中我们可以感觉到血缘关系在宗族制度中的重要性,族人“生相敬爱,死相悲痛”,同族血脉是族群聚集的基础。
第二、父权、族权是宗族制度权力的中心。父权是父系制度的建立而确立起来的一种权力。经过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在封建社会得到了发展和完善。在整个宗族中,父权是至高无上权力的象征,是宗族的核心。对整个宗族的经济生产活动和宗教活动有绝对的控制。如在宗族社会中,族长拥有绝对权力,主管经济、土地和祭祀等一些权力。宗族制度严格的等级制度长幼之别,夫妻之分等都是有明确而严格的界限,最终由族长决定。
第三、以封建礼制、家法族规维护宗族的统治。父系社会的长幼尊卑观念和习俗与儒家思想在维护等级统治方面是一致的。儒家“三纲五常”等礼制思想的渗透,构建了宗族制度的基本精神。在顾及本族利益的前提下,宗族制定族规,用来规范族人。统治者对这些所谓的“法律”具有最高解释权。虽然族规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控制人们的行为,然而在维护本家族的团结、维护封建统治等方面族规发挥了自己独特的作用。
纵观宗族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有三个特别显著的特点:一是西周时代的经典宗法制整体趋向削弱,但敬宗收族的宗法精神流传下来,并得到强化;二是宗族制度不仅仅适用于贵族阶层,开始面向普通民众;三是宗族制度的社会功能逐步的增强。
宋代宗族制度与西周宗法制度之异同
1、西周宗法制度
宗法制是从氏族社会晚期父系家长制度演变而来。西周的宗法制度,可以称谓原始的宗法制度。它是父系家长制逐步确立和发展而建立的一种制度。西周宗法制度与分封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宗法制度是对血缘关系的一种认同感,它规定了同一血亲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亲疏关系、嫡庶关系、等级关系、相对地位和世袭权力等。在《礼记》中有过这样的记载:“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称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西周宗法制度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遵循“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宗法制度还规定了大宗和小宗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和家庭等级关系。进入文明社会通过暴力战争的手段,获取领地、奴隶和权力。为维护对“私属”领地的绝对占有和统治,私有制国家随之产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亲属成为维护统治最理想的工具。按照血缘关系分配国家的权力。西周时期的宗族组织实际是政治、宗法和军事组织的三位一体。它是国家行为运作的基本单元,也是宗法制度赖以生存的深厚土壤。西周社会盛行着宗法制度,宗法制度的完备体现在周礼制度的完密与通过宗法分封和分宗建立起来等级森严而又无可改变的隶属关系。周人对宗法制度的贡献即在于此,而不在于嫡长子继承制的严格。
2、西周宗法制度和宋代宗族制度比较
( 1)相同点
西周宗法制度和宋代宗族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二者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制度。
表现形式上存在一致性。两者都强调血缘关系的重要性,利用思想的工具来控制人们的思想,掩盖“家天下”的统治本质。保证了皇室权力至高无上的地位。
西周宗法制度和宋代宗族制度的作用有相同之处。两者都是统治阶级巩固统治的重要手段。都起到维护社会秩序、巩固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团结宗族内部成员和增强家庭内部的凝聚力等方面的作用。西周宗法制度和宋代宗族制度都成为后世的典范。
(2)不同点
社会背景不同。西周时期是宗法制度的正式形成阶段,西周宗法制度是在奴隶制贵族统治下形成和发展的,而宋代的宗族制度是建立在封建社会基础之上的一种阶级社会制度,特别是在秦朝变法之后,氏族血缘的宗法制逐渐走向没落,取而代之的是家长制发展起来的宗族制度。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面对的人群范围不同。西周宗法制度仅仅适用于奴隶主贵族统治阶级如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不包括庶民。而到了宋代,宗族制度的范围扩大了。它不仅适用于贵族统治阶层,开始偏向普通民众,有了走向平民化的趋势。
社会经济形态和和阶级基础不同。西周宗法制的形成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以井田制为主要的经济制度,但阶级剥削表现的不是很充分。宗法制就是利用氏族的血缘来维系对大小部族的统治,以巩固天子的地位。
宋代的宗族制度产生在封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国家机器完善,阶级关系明晰。族权作为封建政权的一种辅助形态,在乡间起到政权达不到的维稳作用。所以,宗族制度以族权、父权、族规和族产为内容,使得乡村血缘关系依然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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